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4〕5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六安市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霍邱县完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复。
本次划分方案涉及霍邱全县30个乡镇(含县经济开发区,不包括县城关镇),共划分不同类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0个,其中河流型12个、湖库型10个、地下水型18个,供水总量92600吨/天,共划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12.47km2,二级保护区292.71km2。下一步,霍邱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饮用水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